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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陽墓園小編想說在我國大力推行殯葬變革的目的是減少土地使用,提倡文明辦喪事,終極目的是去“墳頭”,可實際上這也是最艱難的。我們看到一些強行推行火葬的地區,人們還是會把骨灰裝進大棺材里掩埋;火葬政策成功的地區,會建有骨灰堂提供給喪家存放骨灰,或者建有公墓供喪家安葬骨灰。那么,“墳頭”有何意義呢?很多人以為,它只是一個標志而已,方便人們祭奠時認識祖先安葬的位置。但我們看到在國家推行的樹葬、海葬、花葬等生態葬中,雖然也有保存有死者的各種遺物供喪家留念,卻不被大部分民眾承受。因而,“墳頭”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標識而已。

了解我國喪葬習俗的朋友應該知道,西藏藏族的喪葬沒有墳頭,如天葬、火葬、水葬等,所以藏族沒有對祖先的祭祀;而我國華南少數民族的喪葬則普遍保留墳頭,因此就特別重視對祖先的祭祀,這是二者的顯著差別。大量的考古學的研究表明,人類史前就有墓而不墳的行為,例如普遍散布于全國各地的石棺葬,沈陽墓園小編知道在公元前1~6世紀出現了有封土丘的墓。所以有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孔子既得合葬于防,曰:‘吾聞之,古也墓而不墳。今丘也,東西南北之人也,不可以弗識也。’”東漢·鄭玄注:“東西南北,言居無常處也。”……于是封之,崇四尺。”而在這之前人類葬而不墳的行為,可能與當時整個社會處于母系社會有關。

就墳墓構造而言,在地表上樹起來的土堆是墳丘,埋在地表之下是墓穴。在知母不知父的遠古時代,人們以為生命孕育于女性,自然是只要墓沒有墳的,許多民族學的相關資料能夠印證這一點。”在云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一些地區,該地的藏民多將死去的親人葬在自家的田地里,葬了以后不起墳,通常只樹立經幡作為辨認的標志。如果說經幡是藏傳佛教的產物,那么,就有理由認為“墳頭”其實是漢族宗法制的產物。人類邁入父系社會以后,墳頭樹立了起來,實際上就是確認父權的標志,這一點類似于壯族的“產翁”習俗,直到上個世紀90年代,在壯族地區還流行這種風俗,女性生了孩子以后第二天就下地勞動,而丈夫則打扮成妻子的樣子在床上“坐月子”,象征孩子是父親生的。

從這個意義上來看,殯葬變革其實是國家與宗族搶奪市場的舉措,沈陽墓園小編覺得殯葬變革順利進行的前提一定是鄉村的城市化,城市化將把個體從宗族社會抽離出來,這些人有可能走向國家的懷抱,也有可能再度運用市場和經濟的手段逃離國家的懷抱,這也是為什么堅持殯葬變革走公益化的緣由。而且關于變革過渡時期的火葬二次葬不倡導,但亦不輕易的否認。
轉載自殯葬百科